4歲女孩每天都光腳在山上割草,看到有人就大哭
4歲的時候你在做什麼,
一定都是在父母的呵護,
下快樂成長在幼兒園跟小朋友和老師們玩耍的,
但是圖中這名4歲的小女孩
卻已經做起了非常辛苦的活。
這些圖片想必大家都看到過,
一位4歲的小姑娘每天的生活就是光著腳在山上割草,
而且長得還非常的可愛漂亮。
當記者想要靠近小女孩的時候,小女孩卻大哭起來。
原來是因為從小都沒有看到過生人
所以看到的時候害怕就哭了,
原來她是從小就被自己的親生父母拋棄了,
被一個老奶奶撿到養大。
正常下4歲孩子應該過著衣食無憂,
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快樂童年,
作為爸爸媽媽狠心扔下孩子真的難以理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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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解析
刑法第293條規定:
「遺棄無力自救之人者,
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100元以下罰金,
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;
致重傷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」
第294條
於無自救力之人,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、
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,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、
養育或保護者,處六月以上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;
致重傷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